擅長打離婚官司的薛律師,薛律師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學院,法學學士。自2009年執業至今十余年躊了大量的民、商事案件,在房地產、公司、合同、婚姻家事、債權債務等法律業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,已成功辦理多起標的額上千萬的大型、疑難民商事訴訟案件,為當事人贏得權利、避免損失,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,受到委托人的一致認同。一般情況下,夫妻一方不同意協議或調解離婚的,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提出離婚訴訟。那么另一方在訴訟中堅持不同意離婚,會怎么處理呢?
首先,是否判決離婚是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確定,當一方不同意離婚時,會認定雙方感情存在恢復及和好的可能性,且夫妻雙方若不存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過錯情形,幾乎不會判決離婚。